中国黄金工业的发展大致可分几个阶段:
1、 第一阶段(1949---1974年)黄金工业恢复时期
在这一阶段黄金工业呈现波动徘徊状态,黄金的年产量低于建国前历史最好水平。 这一阶段分两个时期,初期采取低价收购政策,沿用战争年代的管理办法,抑制流通,统收专营,黄金工业发展受到限制;1958年后国家在发展黄金生产政策上发生了转变,由忽视转为重视,但随之发生的政治动乱的冲击,又使其走向困境。主要是发动群众手工采金,工业化生产开始起步,但没有形成工业化体系。
2、第二阶段(1975---1992年)黄金工业快速发展时期
王震副总理受周恩来总理委托抓黄金生产。在认真总结黄金工业发展的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促进黄金工业发展的政策;①1975年6建立黄金生产政策补贴,从政策上扶持黄金工业。②1976年建立黄金专项低息贷款,从资金上帮助企业发展生产。
⑴颁布重要法规。1983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是国家管理黄金的根本法规,它延续了战争年代、新中国成立后黄金管理的基本国策。基本内容是黄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统收专营,统一定价,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准私自贩运、倒卖黄金,禁止金银自由流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国家黄金储备,稳定金融秩序,抑制通货膨胀。这一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统购统配在特定时期对稳定金银价格、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1988年国务院决定将黄金矿产资源列为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保护开采,严禁个体采金,用法律手段保证了正常的黄金开采秩序。黄金开采从无序到有序,并向法制化过渡,这是黄金工业发展史上一个重大举措。
⑵增设“两金”,即地质勘察基金和黄金生产发展基金。1986年中央银行每收购一两黄金(一两等于31.25克)拨付100元(1988年又增加到150元/两,一直到1994年止),交黄金管理部门集中掌握,用于勘察工作。由于经费落实,“七五”期间,黄金探明储量比“六五”期间增加近2倍。人民银行每生产一小两黄金拨付200元作为生产发展基金,加大了基建和技改资金投入,黄金新增生产能力逐年增加。
⑶建立健全黄金管理机构。成立了国家黄金管理局,国务院建立了黄金领导小组,健全了各级(省、市、地、县)黄金管理机构,组建了黄金地质勘察部队。
⑷减免税赋,减轻黄金企业的负担。1988年对黄金企业免征产品税,减免部分所得税并相应免交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为企业生产发展创造了较好条件。
⑸留成与补贴政策。为了调动地方生产黄金的积极性,国家还给地方政府和企业外汇留成的优惠政策。1987年又设立黄金价外补贴,每收购一两黄金由银行补贴100元,其中产金县70元,地区30元,鼓励地方政府发展黄金。
⑹。进行黄金价格改革。多次调理整价格,由黄金每两700元调到每两3000元,进一步调动了黄金生产者的积极性。
以上政策的出台适应计划经济的要求,使黄金工业发展具备了极大的优势和强大推动力,中国黄金生产出现了一个发展的高峰时期。
3、第三阶段(1993---2001年),黄金经济政策重大调整时期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1993年9月1日,国务院对黄金经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将黄金固定定价改为浮动定价方式,与国际黄金市场基本接轨,人民银行低于国际金价(375美元/盎司)10%收购,同时取消黄金开发基金、减免税、价外补贴、外汇留成和低息贷款等优惠政策。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国家还适时调整黄金浮动价格,在不同时期,根据国际金价走势、国内黄金生产发展状况,以及首饰业用金情况,及时调整黄金的收购配售价格,从各个方面促进了黄金生产、销售的积极性。
为了增加黄金地质工作,“八五”期间国家每年仍拿出4亿元作为黄金地质勘探资金,实行有偿使用。从1994年1月至1995年底对黄金生产企业免征增值税。
1993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家黄金管理局并入冶金部,成为冶金部职能局,冶金部负责管理黄金行业。冶金部赋予黄金局相对独立的行业管理职能。
1994年,国家批准引进外资开发低品位、难选冶金矿的试点工作,这是新中国成立45年来,黄金工业第一次对外开放。
为加强黄金行业管理,“九五”期间,国家于1994年起每年拨款 5000万元用于行业管理经费(后有减少)。这一举措加强了黄金行业管理,稳定了管理人员队伍。
“九五”期间,国家1994年起设立了黄金地勘资金贷款,每年4个亿,后三年每年1个亿。此举主要目的是进一步鼓励黄金企业探矿,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此时期,根据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国家决定开始着手建立规范的黄金市场。因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这种管理模式已严重束缚了黄金生产力的发展。国家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目前该条例正在修改之中,尚未出台。预计修改后的条例将更加适合市场经济的运作规范,与国际接轨。
这一阶段政策取向是逐步取消对黄金工业特殊性政策,与国际接轨,使黄金工业走向市场,这一改革与整个中国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是一致的,其目的是加快黄金工业走向市场的进程。
1996年8月国家重新修定《矿产资源法》(参见《中国黄金经济》1996年版)。
1998年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撤销冶金部黄金管理局,并入国家经贸委,成立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与中国黄金总公司合署办公,实际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999年,国家在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黄金交易市场”。考虑到黄金是特殊商品,在较长时间里将同时具有商品属性和货币属性,因此,国务院对黄金流通体制改革极为重视,专门成立了人民银行等个部委组成的黄金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两次总理办公会上讨论了黄金流通体制改革问题。
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人民银行关于建立上海黄金交易所有关问题的请示。组建上海黄金交易所是我国共同金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黄金管理体制改革,结束在我国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黄金管制,标志着我国黄金工济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的又一重大突破。
200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银行金融工作会被议上正式对外宣布:中国长期实行的黄金统购统配体制将取消。
2001年6月1日起国家实行黄金报价制度。金价每周变动一次,标志着黄金价格机制改革启动。
2001年11月1日起取消黄金制品零售业务许可证制度,实行核准制。迈出了金制品业改革的重要一步。
2001年11月28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模拟运行。历时11个月,表明国家对黄金市场的开放持十分谨慎的态度。
4、第四阶段(2002年至今)黄金市场开放时期
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运营。标志着中国黄金经济政策进入开放时期。
上海黄金交易所共有会员108家,其中产金企业24家,用金企业61家,冶炼企业8家,造币企业2家,金融机构13家。
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是中国黄金市场全面开放迈出坚实的第一步,也意味着世界黄金协会对中国黄金市场提出的“三步走”建议已顺利实施了第一步,紧接着的第二步是允许居民个人购买、投资黄金产品。它宣布了黄金长期以来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时代已经结束,中国黄金投资者将很快拥有一个新的投资途径。
2002年12月18日,中国金币总公司授权上海金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销,首次在北京、上海、南京、广州四大城市销售羊年贺岁金条,金条共有四种规格,分别为50克1万条、100克5000条、200克500条及500克200条,成色为99.99%纯金。销售量共为1.2吨,新中国建立50多年来的小黄金鱼首次游回市民手中。在寒冷的冬日,出现了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市民连夜排队抢购金条、多家商场断货的场面。北京菜市口百货公司黄金销售创下京城之最,出现了个人购买黄金138万元的最高记录。羊年贺岁金条的销售,为老百姓吹响了个人炒金的序曲,为居民黄金投资打开了新渠道,具有重要的意义。